10月31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据悉该《条例》还须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施行。
有消息说,厦门海事局现已暂停帆船/海钓艇办证换证!因为厦门市人大已审议立法通过:1、大小帆船主管单位为体育局,发证办证换证归谁负责目前不得而知;2、海钓休闲艇归街道村里管,办证发证换证归谁管目前也未知;3、游艇归海事局管。
如果消息属实,恳请尊敬的各位省(市)人大代表们三思,你们忧国忧民日理万机,非常劳累忙碌,对游艇这个小且新的行业不太了解是很正常的,完全可以理解,但这种办证换证的方式是有问题的:
首先,休闲巡航类包括能参赛的大帆船和海钓休闲艇其实都是游艇的一个类别,你们所理解的游艇只是游艇中的机动艇,游艇包含的种类是很多的,这些船艇都应该由海事局来办证换证。
体育局只应该管国家水上项目(赛艇、皮划艇、激流、竞技类小帆船、帆板),比如2016里约奥运会包含的竞技类帆船项目:
1.女子单人 - 激光雷迪尔级帆船(长:4.23米)
2.男子单人 - 激光级帆船(长:4.23米)
3.男子单人重量级 - 芬兰人级帆船(长:4.5米)
4.男/女双人 - 470级帆船(长:4.7米)
5.女子双人 - 49人fx级帆船(长:5米)
6.男子双人 - 49人级帆船(长:5米)
7.混合诺卡拉17级双体帆船(长:5.25米)
海钓休闲艇首先是游艇,休闲用的,钓鱼也只是为了好玩,不是渔船,不是以钓鱼来谋生。
本来一个部门可以解决的事真没必要多头管理,这会浪费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很容易引起不同管理部门间的推诿扯皮。
同时,目前帆船/海钓艇办证换证的具体执行单位还未落实,对于厦门游艇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现在帆船和海钓艇都无法办证换证了,这样本来已到手的订单可能会丢掉,证件到期换不了就意味着玩不了,船东会很失望扫兴,不少公司的日常经营可能会陷入困境,这会影响很多人的生计,当然也不利于厦门游艇产业的发展,多多少少也会影响到厦门市的gdp。
据悉,厦门海事局是《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单位,为建立海上休闲活动监管制度,专门增设一章,对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部门备案监管”的管理模式、休闲船舶的航行、停泊规则以及船舶检验和操作人员持证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当然,厦门的海上休闲活动是应该加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尽量减少安全隐患,这一点绝对是正确的!
—— 背 景
厦门休闲船舶规模居全国滨海城市前列 监管却成盲区
厦门日报(文/记者詹文 2017-06-29)
一艘钓鱼艇,加装了动力,在海上开得飞快,结果进水了;一艘帆船,载着游客出海,正欣赏着海天一色美景,帆船桅杆却断了;一名游客想搭帆船出海,看看厦门之美,结果对方让他签责任状,他一气跑去举报,发现这船竟然是“黑户”,压根儿没报备。
这些都是真事。2016年至今,厦门全市共收到12起休闲船舶海上遇险报警,遇险17人。虽然最后都被成功救助,但其中暴露出的海上休闲游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无驾照、没备案、没检验规范、偷偷夜航、窜进主航道,休闲船舶监管成盲区。
6月28日日举行的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初审报告,29日一审。本次修订就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海上交通新问题修订条例,以确保海上交通安全。
【现状】
帆船体验发展迅速
去年载32万人次出海
2002年,厦门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5年来对厦门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港口经济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过现在,《条例》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和发展趋势了。厦门海事局有关人士说,厦门海域环境日趋复杂,海上船舶种类增加,港口吞吐量逐年增长,对海上安全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和改革要求。
休闲旅游船舶是新事物,15年前的法规里还没考虑到它。但现在,海上休闲旅游这一新兴业态发展太迅猛,已成为影响海上安全最突出的问题。
据统计,在五缘湾、香山游艇码头一带水域,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游艇(含帆船)约140余艘,运动型帆船约230余艘,摩托艇约50艘,规模在全国滨海城市位居前列。其中,运动型帆船的体验活动发展最迅速,去年帆船出航4万多艘次,载客量32万人次,同比增加178%和227%。
【尴尬】
没有检验规范
驾驶员无证上岗
如此火热的海上休闲旅游,却遭遇监管盲区的尴尬。厦门海事局有关人士说,目前,使用休闲旅游船舶从事经营活动,没有明确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备案监管制度,国内关于海上休闲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也尚属空白。
据称,目前厦门运动型帆船,没有经过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因为,长期以来,就没有这类帆船的检验规范,船级社也无法对其进行检验。目前厦门大部分帆船操作人员未经过培训考试,无证上岗,少部分操作人员持游艇驾照上岗,对帆船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也尚无法律法规依据。
【对策】
加强源头管理
规范行业管理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海上休闲游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规范。厦门市人大财经委审议认为,《条例》(修订草案)正是顺应了改革和发展需要,简化审批事项和环节,有效解决监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新增对海上休闲活动的监管,填补了管理空白,确定了海上休闲旅游源头管理,规范了行业管理标准,对船舶和人员都做了具体要求,减少休闲船舶的安全隐患。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经营海上休闲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商事登记;休闲旅游船舶必须要有检验证书或安全认证文书,有关机构要研究制定出检验规则,无法通过检验的退出市场;船舶操作人员一定要有相应证书,既要有技能考试,还要有安全考试;船舶驾驶员不得酒后或者疲劳驾驶,只能在日出后日落前出海航行,不能夜航;避免进入主航道、锚地、码头及渡口附近水域。如果违反,会罚。
休闲旅游船舶大部分集中在厦门东部海域,以五缘湾、香山游艇码头一带水域为主要活动水域,不过这几年,休闲旅游船舶驶入主航道或交通密集水域的事件常有发生。厦门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增加由厦门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划定海上休闲活动区域的条款,进一步明确并督促各区加强海上休闲活动安全责任管理。这也是深圳、青岛等地的通行做法。
【名词解释】
休闲旅游船舶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休闲旅游船舶是指核定载运12人及以下的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包含游艇、快艇、帆船、摩托艇等,但不包括休闲渔业船舶。
【数据】
厦门海域面积约390平方公里,岸线约234公里。去年,厦门港口货物吞吐量1.2亿吨,运送旅客约3382万人次,特别是集装箱吞吐量达747.8万标箱,列全国第7、全球第15位,增幅居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前列。
【相关】
大型非客运船舶
或禁行鹭江水道
《条例》(修订草案)还增加了特殊水域的航行规则。如,500总吨以上的非客运船舶或将不得在鹭江水道航行,执行公务的船舶除外。因为鹭江水道客运太密集了,各色船舶在此穿行很危险。
厦门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船舶行经鹭江水道应遵守限速规定”条款。因为在鹭江水道航行的主要是客运船舶和小型船舶,快艇等一些船舶航速很快,给客船航行安全造成很大影响。
统筹建设避风坞
避风船舶分类停放
每年都会有好多台风“问候”厦门,那时,厦门港内的各种船舶都要寻找避风之处。可现状却是,厦门避风坞的容量已经不够用了,台风过境时,有许多船舶无处避风,只能停靠在风比较小的地方。海事部门说,连公务船、执法艇也常常进不了避风坞,没位了。
避风坞太少,台风期间,出现船舶进避风坞“抢位子”的现象。抢起位子来,自然是无序停放的。
对此,厦门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市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避风坞建设”、“进避风坞避风的船舶按照指令分类停放”条款。
最后,恳请福建省人大三思:
游艇当然应该加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尽量减少安全隐患,但这样办证换证是行不通的!原文:精艇网